南京出生無法報考國防醫? 陸委會:不符兩岸條例規定「過去有案例」今日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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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生申請就讀國防醫學院,卻因為出生大陸南京,未入本國籍滿20年,遭撤銷資格。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這項規定從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訂立以來就存在,各機關都一律遵守,強調這並不是單一個案,過去有過案例。

梁文傑指出,依照中共的規定,在大陸出生的小孩一出生就要報戶口,我國國籍則是「屬人主義」,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有中華民國國籍,子女就有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師大附中這名學生雖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可能同時也有在對岸設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梁文傑說,師大附中學生個案而言,大概是在三歲時獲准返回台定居,當時有繳交對岸的「出籍證明」,也就是在大陸出生之後、申報過大陸戶口,因此來台後,必須取得台灣的定居身份,並繳交除籍證明,梁文傑說,身份轉換是從他3歲左右開始起算。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身份轉換之後,必須經過20年,否則不能夠擔任情報人員、志願役軍官士兵、也不能擔任國防機構的文職教職或聘僱人員。多年以來我們各個政府機關都一律遵守,尤其是國防部所屬機關。

至於有人質疑剛晉升中將的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主任孫立方也是在對岸出生,直到10多歲才來台,但卻可以從軍?梁文傑解釋,孫立方是在1982年時來台,不久之後就報考軍校,當時還未訂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不受這則法律的影響。(張柏仲報導)